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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联辩:修订《逃亡者条例》有法律依据和现实的迫切需要

总公司香港5月15日电(记者郜婕)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日前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香港特区政府最近提出修改《逃犯条例》的建议,既有法律依据,也有现实的迫切需要。

会议指出,另一方面,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区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与合作。 修改《逃亡者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合作关系,是落实基本法的义不容辞,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措施,应该是。

另一方面,修改条例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立即惩治与“人命关天”乃至“一尸二命”有关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避免使香港成为“逃亡者天堂”、“赎罪港湾”。

会议指出,据不完全统计,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向香港移交260名嫌疑人,包括“空姐姐藏尸”案嫌疑人、尖沙咀珠宝首饰店抢劫案嫌疑人5名等,打击香港犯罪 香港移交20个司法管辖区和逃犯长时间协商,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刑事案件相互合作安排,但与内地没有相应安排。

会议认为,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本保障,法治和正义是香港的核心价值。 长期以来,香港在安全、法治、正义的基础上,达成了自己迅速发展的传说。 面向未来,香港必须更加全力维护特区的安全,维护法治和正义的核心价值,为市民安居乐业、香港繁荣快速发展创造优越的环境。

会议指出,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充分了解特区政府的担当和努力,相信特区政府和司法机构坚守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术部署引导的司法公正和巨大进步,一定要用实际行动促进跨境犯罪,促进香港的核心价值

标题:“香港中联办:修订《逃犯条例》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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