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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国外做生意需要花很多外汇,这有帮助吗? 乐人陈某花了9个月,请朋友找到67个银行账户,从银行账户购买澳元汇到国外账户。 陈某没想到,因为这个,他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昨天,记者从乐清警方获悉,陈某因犯购买外汇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罚金108万元。

陈某今年50多岁,是生意人。 年1月,有个朋友向他求助。 原来,这位朋友的两个朋友在澳大利亚,做生意需要巨额保证金,但两个人暂时没有这么多澳元。 考虑到陈氏的儿子在银行工作,知道购买外汇的步骤,希望能帮助他购买外汇。

朋友,陈某答应了。 由于个人国内外汇购买年度总额每人每年5万美元,为了凑齐朋友需要的金额,陈某开始动员自己身边所有的好朋友,拉上自己的儿子,让儿子发动自己同学的朋友,更夸张地说,陈某连邻,自己装修家的企业老

陈氏在儿子的协助下,成功地通过网上购买、兑换、转账、汇款,将购买的外汇汇到朋友指定的账户。

年12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发现,去年1月至9月间,涉嫌将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外汇汇到境外同一个人账户,骗取外汇,并向乐清市公安局金融大队举报。

警方调查显示,姚先生和虞先生将人民币转入陈先生及其儿子的银行账户,2人将资金分期转入67个账户,通过网上银行操作以这67人的名义向相关银行申请购汇后,将购买的外汇汇至海外。 总相关金额为438.56万澳大利亚元。 购买的外汇按外管局统一换算率换算成美元为326.91余万。

民警表示,这一行为导致国家外汇资金大量流失,侵犯了国家外汇管理秩序。 陈某的儿子于去年8月22日被警察逮捕(另解决),几天后,陈某自首。

标题:“借了67张银行卡帮朋友买外汇 乐清一男子犯骗购外汇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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