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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铭(左)和黄锋今天早上被囚车带上法庭。 (图源:香港媒体)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社民联”黄浩铭因违法“占中”运动因旺角行动违反禁令,分别被判刑3个月和4个半月,2人向上诉法庭申请保释。 法庭于今( 23 )日作出判决,黄之锋上诉申请得到批准并保释。

入狱后,获释的法庭称犯罪时的年龄还很小

据香港媒体报道,年“占旺”清场期间,黄锋、岑青晖等20人被指阻止业务,违反禁令藐视法庭,最后被定罪。 在多次被推后,香港高院于17日解决了黄锋、岑青晖等16名被告人的判决,黄锋3个月,黄锋4个半月,被判缓刑。 两人的保释申请被法庭拒绝,但在向上诉法庭提出书面申请等待上诉期间暂时保释,法庭于今( 23日)下午2时半开庭解决了两人的申请。

法庭最终拒绝批准黄浩铭的保释申请,他不得不继续在监狱服刑。 黄之锋的保释申请被批准了。 法庭答应黄之锋尽快向法援署正式提出上诉申请,以现金1万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港口。 必须提交所有旅行证件,住在居住地,每月向香港仔警署报告。 黄浩铭方面要求尽快解决其上诉申请,法庭决定于3月5日解决黄浩铭的上诉。

上诉庭回应批准黄锋保释的理由时,注意到黄锋认罪,指出比不认罪的黄浩铭判决少三分之一,法庭称黄锋作案时的年龄是法庭考虑申请的唯一依据。

去年12月7月,审理“占旺”案时,黄之锋律师骆应渊出庭时,黄之锋声称案件时年仅18岁,被判刑6个月,希望法庭考虑情况判断“感化令”。

黄之锋(右一)和罗冠聪(右二)等年初赴台湾与“台独”组织勾结抗议(图源:香港大公网)。

黄锋“独”轰轰烈烈地掀起了“八国青年”的抗争

黄锋生于1996年,是香港最近活跃的“港德骨干”之一,虽然年轻,但“独”行层出不穷。 年与罗冠聪树立《香港众志》,将“港独”作为“选择之一”。 年初,黄锋与立法辱国议员朱凯迪、姚松炎、罗冠聪一起赴台湾与“台独”组织勾结。 去年7月30日,黄之锋在社会交往媒体上表示,随着罗冠聪失去立法院议员资格,《众志》的未来指向迅速发展“众志国际连结”结成“八国青年”抗争云云。

另外,黄锋也是年香港非法“占中”运动的发起人之一,在非法“占中”期间冲击特区政府总部的东翼广场,在旺角“占领区”违反法庭清场禁令藐视法庭等。

去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重新审查刑期案裁定黄之锋因“冲击”事件非法集会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10月24日,终审法院批准黄之锋以5万港元现金和5万港元人事保释出狱。 今年1月17日,由于违反了旺角“占领区”法庭的清场禁令,法庭判决黄锋监狱三个月。

对非法“占中”香港社会表示极大不满(图源:香港媒体)。

特区曾经表示认真解决“占中”法治是不能妥协的。

对非法“占中”这一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损害香港法治的行为,香港社会表示极大不满,特区政府多次表示认真解决,不妥协。

当时,受“占中”、“占旺”影响的出租车小巴团体和楼宇业主分别进入固有的成功申请禁令清场,年11月26日,执行董事和警察按照高院命令清理弥敦道时,20名被告人被指控不服从法庭命令占领法庭,控制法庭。

年3月,时任特首当选人的林郑月娥在“占中”者被检举时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修复社会撕裂不一定会在法治方面妥协。 因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

7月,在特区政府就职典礼宣誓仪式上,特首林郑月娥表示,要做好“一国两制”的执行者、基本法的捍卫者、法治的捍卫者,不怕地依法解决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好处的行为。

8月,在应对3名违法“占中”分子被上诉法庭监禁时,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将受到《基本法》保障,政府将全力维护。 但根据上诉庭的判决,这些权利不受限制,如果市民在陈述意见或示威时有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标题:““港独”黄之锋关押后获释 法官:犯案时年龄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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