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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收到的各种迷奸药样品包括《乖乖水》、《弥漫夜》、《极乐》等迷奸药、催情药。 新京报记者沈三摄
记者按照某电商卖家提供的联系方式添加为好友,随后向记者发送了越来越多的迷奸药新闻。
彭斌说卖迷奸药的厂家新闻系是虚拟的,标志是台湾的,实际的厂家在河南。
近日,曝光网络迷奸药生产销售链的公众号文案备受关注和评论,迷奸药的网络销售渠道、危害和法律责任等,成为台湾李宗瑞迷奸事件后又一热点。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网上迷奸药品种繁多,卖家不仅在线发布“迷奸视频”做环境广告,还建立客户群,在线指导用药,交流用药心得。 为了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许多卖家以保健品的名义对外销售各类迷奸药,更有在EC平台直接销售的,卖家全程意图用各种虚拟新闻掩盖真实身份,以逃避打击。
法律专家表示,有点迷药的主要成分包括三唑仑和氯胺酮。 三唑仑为安眠药,氯胺酮为麻醉剂,如果故意脱离医学目的采用,则称为毒品,两者均为人工合成,为合成毒品,有可能因过量用药而死亡。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玲介绍,迷奸药的生产、销售有贩毒罪的例子,但在线指导“用药”涉嫌教授犯罪做法罪,许多购买者意识不到案件的严重性,容易怀着猎奇的心情走上犯罪道路。 对比这种管制药物在网络上非法销售的情况,刘玲也表示应加大网络监管力度,网络平台经营者也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措施,防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这类管制药品的监管,严厉打击了相关的管制销售行为,不少群体被警方查处。
网络上存在着“迷奸药”的广告
在几年前的台湾李宗瑞迷奸案中,李宗瑞网购迷奸药被下药,数十名女性成为受害者,一度引发了人们对网购迷奸药泛滥的担忧。 在最近的公众号文案中,迷奸药的黑色产业链被曝光,再次引发了对女性安全、迷奸药泛滥的探讨。
在这个文案中,一名男子无意间发现迷奸药广告后,因“猎奇”加入了数百名卖家的顾客群。 在这里,迷奸药的生产、销售已经成为整个产业链,直播迷奸过程,交流“用药”心得。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某论坛、贴吧、色情网站上充斥着各种广告,多位卖家以保健品的名义,实际上也有机会销售迷奸药,直接在EC平台销售。
记者从几个迷奸药网页中打开其中一个,页面上充满了许多不雅的照片和卖家的wechat二维码,暗示着可以添加wechat观看越来越多的产品和反馈视频。 记者立即按照上述提示添加卖家朋友,对方向记者表示,亲手第一批出售的是各类迷奸药,其微信好友中存在着各类药物,包括伪装的口香糖和香烟。
该卖家表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展示的药物有现货,价格基本在320元左右,之后让记者添加了qq号,发送了一些所谓的反馈视频。 视频中,女性裸体躺在床上,有些看起来没有感觉,有些拿着药瓶出镜。
此外,还有在网络广告下提供qq号的卖家。 在其qq空之间可以看到顾客的视频,并以此为噱头,说明自己销售的药品实际上是有效的。
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在某EC平台上有类似的产品出售,在大量相同产品的销售页面中,文图配上性含蓄语言,许多商家也在商品图像上留下自己的微信号,引导顾客选择产品,然后在平台上
记者随机挑选了几个商家提问,对方都表示自己销售的商品是迷奸药。 在其中一个商家朋友的圈子里,可以看到各种迷奸药、催情药的广告。 该卖方强调自己卖的药品效果很好,但拒绝透露药物的成分,称“这是商业机密”。 除零售外,只有588元的代理费,才能成为其代理商,以更低的价格领取商品。
指导卖方如何在线“给药”
根据记者的调查,这些网络销售者还建立了一个顾客qq群,用于个人销售迷奸药。 这些小组少则几十人,多则近2000人。 其中有些记者有时在群里发表新闻,销售各种迷奸药,有时在群里找卖家买药。
在这些qq群中,卖家在做广告的时候,会回避关键词,用一点点的词来代替。 其中“迷”表示迷奸药,“催”表示女用催情药。
500多人的qq群中,有的在卖家线上教买家如何用药,什么情况下使用迷奸药,什么情况下使用催情药,以及如何控制用量。
根据上述集团内发布的广告,记者增加了几个微信号。 一位卖家“花鸡”告诉记者,自己手上的迷奸药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市场上常见的“弥漫之夜”,每瓶售价180元,此外还有一瓶“新产品”,每瓶300元,两种药一种
之后,“什么鸡”给记者发来了两张照片。 照片中,我们发现金色瓶子里有大半乳白色浑浊的液体。 就是所谓的“新型迷奸药”,瓶子的身体上很容易贴上名字标签。 没有剩下的标志,看不到药品的成分。 另一个瓶子上写着“弥漫夜”。
《花鸡》还积极向记者推荐新产品,称“新产品失忆效果很好”。 该卖家表示,首先可以收到50元的存款,其余货款可以选择支付,“效果不好,我会退钱”。 药品快递的话,那是日用品。 对话过程中,对方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4个qq群,记者观察到这4个qq群,同样冠以保健品的名义,成员最少也有490人,其余几群成员人数均在2,000人左右。
许多卖方从事批发业务,下线发展迅速
28岁的彭斌从事成人用品、迷奸药买卖已有七八年,他对外做生意的朋友圈里,充斥着各种成人用品、壮阳药、迷奸药。
彭斌坦言,自己做厂家直销,外贸也以各地代理商批发为主,批发利润很低,但彭斌常年做生意,销售额很大。
彭斌向记者展示了手中的四种迷奸药。 4种药品的外包装同样是金色瓶盖的透明玻璃瓶,不同的是,这4种药品都是透明无色的,每瓶售价25元。
彭斌告诉记者,这四种迷奸药一次将昏迷至少两个小时以上。
它批发的迷奸药价格25元一瓶,对外零售时300元一瓶可以卖。 “我在做批发。 否则我想去零售。 ”。
彭斌介绍了自己的经历。 例如,如果有自己经常合作的快递点,可以将快递拆开以免被检查。 “我的发货会好好配合,不拆。 ”。 另外,和买家交易的时候,为了今后不发生什么麻烦,不要互相留下真正的快递地址。
长时间入行了,彭斌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状况。 “我以前也卖女性用催情药,效果非常好,之后其制造商被调查了。 ”。 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彭斌对外销售的药品中使用的新闻也是虚假的。
彭斌表示,销售的药物、药瓶制造商的消息显示台湾梦宵生物技术,但都是虚拟的,这些药物实际上是河南制造商生产的,但具体制造商的消息尚未告知记者。
29岁的张达想通过卖迷奸药赚钱,但没有进货渠道,只能在网上买药。
“我买了好几次药。 每次药来的时候自己吃试试效果。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途中多次遇到骗子,拿着药回去一看,不知道是什么维c片,很多钱都被坑了。 ”。
直到10月中旬的某一天,张达领了一瓶药。 “卖家对我说,普通人喝三块就行了。 我自己试了药,吃了两片。 过了30分钟以上也没有效果。 本来以为是假的,但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头发昏沉,脚下不稳,想睡觉,从下午5点多睡到第二天10点才醒来。
从张达发给记者的照片中可以看到,预定销售的药片非常小。
制造贩卖迷奸药的案件被判贩毒罪
据记者调查,出售迷奸药的EC平台,明面交易量少,月销售最多的也有几人。
一位商家表示,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交易通过微信或qq引流,没有在平台上显示。 买药的人大多为了猎奇和猎艳,“引流也是为了不让顾客吃药而参与”。
近年来,有关迷奸药的案件报道经常在报纸上刊登,可以在网上搜索相关情况,查看多个犯罪案例。 在这之前轰动了整个台湾的李宗瑞事件。 李宗瑞事件承认,在年被指控后,李宗瑞终于当着证据和证人的面,将自己在网上购买的药物放入受害者的酒和水中,等待药性发作后实施性侵犯。 截止到今年2月28日,台湾高院最终判处李宗瑞20年徒刑。
此外,在美国,名为“ghb”的迷奸药也在泛滥,ghb强奸案的报道迅速增加,还曝光了类似李宗瑞案的涉及数十名被害女性的一系列迷奸案。
国内近年来,因制造、销售这类药物而受到处罚的例子也不少。 此前合肥的兄弟们与他人合作销售迷奸药。 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因贩毒罪被定罪。
判决书称,合肥的凌氏兄弟从2009年开始在网上以迷奸药和催情药的名义销售三唑仑、氯硝西泮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
该集团通过建设网络商城与买家交谈,生意成立后,凌某等粉碎、提现精神类药品,并以各类保健品的名义重新包装,快递发货。 据警方调查,该集团两年来对外发货共计180多次,网络销售涉及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
虽然涉及这么广阔的群体,但其实制药窝藏在合肥普通的居民楼里。 另外,除了负责制造、销售、搭建网络平台的成员外,合肥庐江县的医生也加入了该集团,为集团购买精神类药品。
事件发生后,该集团的成员均因贩毒罪被定罪。
远离医学目的吸毒
10月13日,记者从“花鸡”那里收到了样本。 根据快递消息,送货地点在黑龙江佳木斯某处,快递包装上标明为日用品。
打开快递,发现里面的药品被厚厚的塑料覆盖着,外面缠着黄色的胶带,拆开后,如当时看到的照片,透明的玻璃瓶里,有白色浑浊的液体,明显沉淀,瓶子标签上没有任何复制品,“
得知记者收到样品后,“雉”专门对记者说:“使用前请甩一下。”“请不要放入热水中。”
然后,彭斌的快递也一起送到了记者手里。 他寄来的药品有4瓶透明水一样的药,4个包装的玻璃瓶,标签也一样,只是名称不同,分别叫做“恶魔丘奇”、“哟可奈因”、“乖水”和“从顺水”。
彭斌告诉记者,这四瓶迷奸药虽然名称不同,但效果基本一致,无色无味。 关于所含成分,彭斌说,含有三唑仑、氯硝西泮、醚、性激素等成分,并坦白说吃了过多这些药物会对人身造成伤害。
当问到三唑仑和药品的处方是从哪里得到的时,彭斌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很多东西要保密,“聊天记录结束后删除了”、“正规厂家在哪里,正规厂家也生产这个, 是河南厂家给我的。”
据记者调查,网上销售的迷奸药名称多样,有各种各样的名字,但实际上成分大多相似,多含有三唑仑和氯硝西泮等精神类药品。 三唑仑和氯硝西泮都是国家管理的精神类药品,早就统一纳入麻醉药品的经营渠道,不得按规定零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苗翠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少许迷药的主要成分中含有三唑仑和氯胺酮。 三唑仑是安眠药,氯胺酮是麻醉剂,如果故意脱离医学目的采用,就叫毒品,两者都是人工合成,都是合成毒品。
苗翠兰说,这两种药品主要用于迷奸而不是催情。 三唑仑是一种精神药物,规定不能零售,一切销售行为都是违法的。 三唑仑10分钟左右即可快速催眠,昏迷时间与剂量有关,正常剂量应采用,作用时间应小于6小时。 致死量是通常剂量的15倍左右,因人而异。
“涉嫌指导‘给药’传授犯罪做法罪”
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时杰表示,从药理学上看,三唑仑和氯硝西泮均为苯二氮卓类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失眠,长期以来表现为过度镇静、认识障碍、耐受性、依赖性、药物症状、共济失调、跌倒、运动反应性和协调
国际麻醉药品管制委员会在年更新的精神活性类目录中,三唑仑和氯硝西泮均属于ⅳ类管制药品,但根据我国年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三唑仑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氯硝西泮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玲表示,三唑仑如果被用于脱离医疗目的,则属于合成毒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作出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适用毒品犯罪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唑仑是刑法毒品类犯罪中的“其他毒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三唑仑达到一定数量后,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
卖方在线指导买家如何用药,对此,刘玲表示,他涉嫌传授犯罪行为罪。 教导犯罪方法的犯罪分子主观上故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但对于被传授的人是否接受、是否以被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并不影响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针对这种药物在网络上轻易出现的现象,刘玲表示,现代新闻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网络迅速发展,网络迅速发展,促使犯罪变异和升级。 以前,犯罪由于网络技术,使犯罪手段和做法升级了一代,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但由于网络隐蔽性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发现犯罪线索,解决犯罪,收集相关证据。
对比这类药物在网络泛滥,刘玲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网络上发生的精神药品非法销售等行为,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文中彭斌、张达均为假名)
——新京报调查组
标题:“网售迷奸药假冒保健品逃避制裁 脱医制售涉贩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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