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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位“股神”副省长赚了1亿6千万美元,判决20年

据重庆高院官方微博报道,2019年4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并以受贿罪判处被告王晓光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亿七千万元,并处罚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亿七千三百万元。 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及其罪名的利息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重庆高院微博。

经审理,1998年至1998年,被告人王晓光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遵义贵州省委常委等职务 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体加工政府工程、项目开发和职务晋升等若干事项提供援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体授予的财产,共计4870.435万元。 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王晓光利用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上的便利,架空项目,违规取得15.11亩荒坡地土地开采权并预先登记,后采取政府下属先回购后转让给其他企业的违规手段,乌当区政府 2009年8月至年2月,被告人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从业人员知情或他人非法获取的内幕消息,直接或让亲属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内认购关联股,累计成交金额4.9470681834亿元,利润

“这位“股神”副省长赚了1.6亿 判了20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罪。 鉴于王晓光在事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积极说明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贪污罪构成自首。 认罪,主动退赃,具有受贿、贪污受贿的全部追缴,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从轻处罚,对贪污罪减轻处罚。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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