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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5月1日开始,北京市的轨道交通将迎来新版事件的基准。 据北京公交警察介绍,5年的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目录》已实施,更新为《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目录(修订版)》,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在新修订的北京地铁《禁区目录》中,每位乘客允许携带的打火机数量从原来的5个变成了2个,火柴从10盒( 200根)修订为2盒。 迄今为止地铁内不允许携带超过2000毫升的白酒,但该规定被取消。 另外,北京西站、清河站将实现地铁、车站事件的相互认识。

取消“白酒禁超2000毫升”

北京市公交总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任鹏介绍,轨道交通的安全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乘客的安全出行,2019年北京市轨道交通共计20亿人,安全物品16亿多人,违禁物品40.7万多人,拘留违法犯罪分子284人,造成安全隐患。

“此次修订禁止带目录是为了确保参加的单位为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修订的目的是统一北京西站、清河站等铁路和轨道交通安检互认站的禁止携带物品,保障安检互认较为有效。 ”。 任鹏表示,以前,乘客坐火车进入北京换乘地铁时,需要在地铁入口进行二次安检,并排起了安检队伍。 “安检互相识别后,地铁和车站互相识别对方的安检,不需要二次安检”。

任鹏表示,《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修订版)》对部分物品提出了更高的安检要求。 “在以往的《禁止带目录》中,可以携带5个打火机入住,但现在修改为只能携带2个。 以前乘客可以携带10盒火柴( 200根),现在修订为2盒”。

对于喜欢携带白酒的乘客,以前规定限制携带超过2000毫升的白酒,新版规定取消了白酒的相关限制条款,但携带量依然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规范》中的行李携带体积相对应 “实现了与铁路标准的统一,也便于乘客春节出行、朋友拜访。 ”。 任鹏说,年5月1日在北京地铁内实施了这项新规定,乘客可以在地铁站查询相关细节。

地铁、车站逐渐实现安全检查的相互认识

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特警大队民警张沫涵表示,此次目录修订也是为了北京地铁更好地与铁路形成安检,提高乘客出行效率。 乘客不得携带该清单规定的限制性物品入住。 对携带的违禁品,公安机关要征收。 “北京地铁内现在正在进行人物联合检查,即使没有包裹,乘客也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 ”张警官表示,此前没有包裹的男子为了省事,正要从地铁站出口进入,被民警拦下后,因乘客拒绝协助,被警方处以10日的拘留处罚。 “注意不要携带违禁品,必须自觉接受地铁方面的安全检查,并与之合作。 ”。

附: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修订版)

、枪支、子弹类(包括主要零部件) :

(一)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及各种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及各类配合子弹。

(3)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类

(一)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二)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线、起爆索、导爆管、震源弹等。

(3)烟花制品:烟花弹、烟花、爆竹、摔跤炮、爆竹、爆竹等各种烟花爆竹、发令纸、火药、烟花药、导火线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

(1)限制刃:匕首、三刃、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刃(跳刃)、刀尖立场不足60度、刃长超过150毫米的各种单刃、双刃和多刃刃刃、刀尖立场超过60度、刃长超过20毫米的各种单刃、双刃

(二)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催泪弹、催泪弹、电击枪、防卫器、弓、弩等。

(3)射钉弹、发令弹等含有火药的产品。

(四)菜刀、菜刀、美工刀等刀具、锤子、斧头、锥子、铲子、镐等工具、长矛、剑、雷电等,以及会对人身造成刺伤、割伤、割伤等的锐器、钝器。

(五)警棍、手铐等兵器、警械类器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类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解在介质中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患者吸收氧气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醚、油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其专用容器。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玻璃纸、发泡剂h等。

(四)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薄膜)、油纸及其制品等。

(五)易润湿可燃物:金属钾、钠、锂、碳酸钙(电石)、镁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乙酸、双氧水等。

(7) 2个以上普通打火机2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的指甲油、消光剂、染发剂; 10毫升以上的冷精整、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体清净剂等自排压力容器。

五、毒品类:氰化物、砷、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蚀性物品类: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注入了氢氧化钾固体、酸液或碱液的物质)、水银(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类: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性质未查明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标题:“北京地铁禁带物品目录更新:“白酒限2000毫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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