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9字,读完约2分钟
年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黑龙江省加格达奇逮捕了23年前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陈某辉、宋某霞,并对其进行了审判。
2002年5月20日,在霍林河电厂自备院内西墙内侧的自然坑中发现了一具白色骨化的尸体。 死者是女性,钝器引起颅骨骨折,定性为他杀。
年通辽市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业务以来,在通辽市委、政府领导下,在自治区公安厅开展的“云剑专项行动”开展下,特别是市委今年将“侦查积压案件”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后,通辽市公安局统筹全市积压案件。 在市局党委的部署下,各旗县局首要负责人担任项目组长,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开展案件侦查。 5月23日,该事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明确受害者身份(受害者谢某霞,女,1960年出生,无业) 警方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经过多方核实,发现死者生前与陈某辉密切交流,死者遇害后,陈某辉转移到黑龙江大兴安岭生活,涉嫌重大犯罪。 通过对大数据的观察和排除,查明了陈某辉嫌疑人。
5月28日凌晨2点,通辽警方逮捕了改姓杀人犯陈某辉。 据经讯,死者谢某霞与嫌疑人陈某辉系恋人有关。 1997年5月的一天,谢、陈两人在霍林郭勒市电厂外西墙附近见面。 两人见面后,在经济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发生了撕裂。 陈某辉把谢某霞踢到发电站西侧的沟里,用石头砸了某霞的头,使其死亡,弃尸掩埋,逃离现场。 避开公安机关的调查跟踪,嫌疑人在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生活,改姓。
犯罪嫌疑人陈某辉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了23年发生的故意杀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宋某霞因涉嫌包庇被刑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案是通辽年以来被破门的第47起积压杀人案——今年通辽破门的第6起积压案件。 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提高破案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
标题:“内蒙古通辽市警方侦破“2002.5.20白骨案””
地址:http://www.ok-sl.com/xwzx/12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