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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在第十六届北京—东京论坛公共卫生分科会上,中日嘉宾就“中日两国和亚洲疫情防控与经济重启”主题进行了讨论。 作为自由讨论的一部分,日方嘉宾对中国疫情防控措施、人权保障、世界卫生组织改革等议题提出了担忧和质疑。
世卫组织名誉总干事陈风·水富珍代表中方嘉宾,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有力回应。 她的发言在北京和东京的会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陈富珍在线回答了日方嘉宾的关注
刚才各位嘉宾发表了多个洞察。 下面,我想就日方嘉宾提出的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等问题谈谈我的经验和意见。
第一,重视人类消灭传染病的历史。 未知的新型传染病无疑会再次袭击人类,各国都应该为之做好准备。
第二,正确理解疫情不同阶段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面对未知的新型传染病,人类没有抵抗的经验。 各国必须按照他们历史以前传下来的政治体制,与时俱进地参加消灭传染病的战斗。 刚才吴尊友教授分解得很正确。 疫苗诞生之前,我们采取了完善的措施来防治疫情。 多次强调,比较有效地控制疫情是经济复苏的大前提。 中国根据自己的经验,比较了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现状,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经济复苏运行机制。 疫苗诞生后,将使用另一种防控机制。 如果我们不能确保70%以上的人口接种疫苗,就谈不上社会整体的保障。
公共卫生分论坛中国侧分会场
第三,充分了解病毒的特征。 传染病的本质特征是反复性。 偶发病例一定会发生,重要的是比较本国国情,因地制宜地应对疫情的反弹。 最重要的是不依赖过去的经验,防止新冠引起的肺炎。 新冠肺炎病毒是一种全新的病毒,不能利用防控埃博拉病毒和SARS病毒的经验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第四,正确认识人权问题。 据观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除大部分国家外,大部分国家未使用公共卫生相关法律。 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2003年在香港防治非典的经验。 当时,香港所有医院都没有设置感染者隔离的场所。 我推行新的隔离防卫计划时,第一个遇到的是“人权”这个坎。 除香港政府以外,我咨询的最多的是香港在人权方面经验最丰富的律师。 他从法律方面确实告诉我们人权不是无限制的,在大众利益比个人权利更重要的情况下,人权应该暂时让位。 换言之,为了大多数人的公共安全,法律有权短期限制个人权利。 正如吴尊友教授刚才介绍的,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将个体暂时隔离了14天。 隔离期届满,确认不影响公众安全后,个体完全可以自由返回。 因此,对抗疫情,必须在尊重人权的同时,使用公共卫生法。
日本方面划分会场
最后,疫情防控需要全球合作。 在这次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中,联合国没有起到团结所有国家对抗疫情的重要意义。 国家之间停留在小范围的合作上。 这对疫情防控来说是最糟糕的方法。 新冠引发的肺炎利用各国之间政治体制、价值观的差异,危害平民生命,损害全球经济。 我们要堵住差距,从小范围的地区合作,一步步发展到世界合作,遏制疫情。
世界卫生组织仍然是开展多边合作的重要国际平台。 遗憾的是,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和世卫组织都被政治化了。 日本是积极支持世卫组织的国家之一,日本朋友也曾担任世卫组织总干事。 要知道,世卫组织没有力量单独承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的工作。
日方分会场嘉宾聆听了陈冯富珍的发言
另外,在疫情下,所有国家都必须合作的时候,应该考虑为什么个别国家不再参与世卫组织的统一协调。 世卫组织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很多批评意见不公平。 年埃博拉疫情时,日本积极配合联合国有关机构,为遏制埃博拉病毒扩散做出了相应贡献。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不仅涉及公共卫生行业,还涉及政治、经济等多个行业。 一味批判世卫组织,无视联合国应该发挥的作用,是不公正的。 本来应该站起来的国家没有尽到他们的责任,让世界变得更好。
当然,世卫组织必须像联合国和相关机构那样进行改革。 但是,不要忘记,所有会员国都是联合国系统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 联合国和世卫组织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取决于会员国希望这些机构做得多好。 我们不能要求联合国、世卫组织在没有资金和权力的情况下完成被赋予的使命。
拍摄:王榧一、于文、木越
标题:“陈冯富珍:疫情防控下的“人权”与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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