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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一家保险企业的一名刚退休的女职员,此前向南特劳资法庭( le conseil de prud hommes )提出上诉,指控企业付给她的薪金少于同事的男性,南特劳资法院近日表示,雇主保险企业不向女性赔偿161,000欧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通用汽车保险企业的前女职员于1978年被保险企业招募,晋升为企业高层。 年分配给被保险人的补偿服务部门月薪总额为2384欧元,比一年后雇佣的男同事月薪低416欧元。
这位女职员比同级的男同事工资少,平均每月少416欧元,长达41年,也就是493个月。 法庭最终判处保险企业赔偿原告16.1万欧元。 其中包括精神烦恼赔偿5000欧元和违反职业公平协议5000欧元。
标题:“工资低于同级男同事 法国法庭判前女职员获赔16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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