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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往前走,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写在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11前的北京天安门广场,花吐石蕊,红旗飘扬,人民英雄纪念碑耸立在广场中央。

年9月30日,我国迎来了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设立烈士纪念日,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烈士公祭进程,多次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尊崇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民族凝聚力有力提高。

现在追古祭英魂,鉴识坚守初心。 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先烈要继承遗志,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力实现中国梦的道路。

保卫烈士,以法律的名义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规定每年9月30日在国家举行烈士活动。

这个决策是“十年磨一次剑”,深思熟虑日期的选择。 国庆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充分体现了“不要忘记国庆纪念烈士”的感情,更加强调以国家名义表彰烈士的意义。

据民政部统计,革命战争年代以来,约有2000万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设立烈士纪念日就像树立无形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将成为中华民族血脉相传的载体。 ”。 一位烈士的遗属代表着这样的声音。

五年多来,《烈士埋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相继出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密切遵守烈士法律制度保障网。

一段时期,用中伤和恶搞等方法“污名化”,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常有的事。 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画、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将依法惩处,追究刑法责任。

随后,最高法、最高检查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司法机关发挥各自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 与文化部联手查处丑化、恶作剧英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下线网络涉嫌违规录像6万多条。 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江苏被判决,侮辱烈士的读者在报纸上公开道歉。

以“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法之名,敢于“亮剑”、果断“亮剑”,烈士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有效的保护,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有着更坚实的基础。

标题:“烈士纪念日|“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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