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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张家贞、焦慧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张家贞、焦慧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 免去甄贞、朱小芹、王伟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职务。

并任命王伟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朱小芹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标题:“张家贞、焦慧强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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