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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丑”全部定罪

据《香港电台网站》9日报道,9日,香港法院对非法“占中”3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牧师朱耀明及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分别表示,“学联”前常务委员张秀贤、钟耀华、“社

其中,非法“占中”的三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被裁定“不得打扰公众”的罪名成立,“不得煽动他人打扰公众”的罪名不成立。 关于“不得煽动他人打扰公众”的罪名,戴耀廷、陈健民被定罪成立,朱耀明被判无罪。

一窥判决:

(1)企图阻碍群众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成

(2)煽动他人干扰公众

戴婷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朱耀明:脱罪

(三)煽动他人煽动公众进行干扰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脱罪

(四)煽动他人干扰公众

黄浩铭:罪成

(五)煽动他人煽动公众进行干扰

黄浩铭:罪成

(六)煽动他人干扰公众

李永达:罪成

年9月28日,以戴耀廷等为首的乱港分子在外国势力和乱港媒体的协助下,非法“占中”了79天,给香港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香港《大公报》在报道中指出,非法“占中”撕裂香港社会,被误导的示威者,以赢得所谓“真正的选举”的名义,冲击特区政府的治理、攻击警察,“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 而这场“占中”风波带来的深重惨剧,最终沉重的代价是由职业居民掩埋的。

年12月,非法“占中”三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向警方自首,承担法律责任,承认“可能”违反《公安条例》。 台湾“中央社”在对此的报道中表示,这是宣布“占中”运动中止的形式。 但专家认为,这不过是“政治秀”。 年3月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立案起诉。

去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非法“占中”共9名被告就“煽动他人骚扰公众”等罪名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判。 但是,去年11月正式开始审判后,9名被告声称罪责过重,是政治检察官,并表示不认罪。

今天,非法“占中”案正式宣判,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民间团体“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保卫香港运动”于今晨在法院外请愿,称他们“非法“占中”为“独”累港”等

曾是陈健民学生的“90后”教师穆家骏也直言不讳地说,陈、身为学者,但公然教导年轻人违法,衍生“港独”、“暴力组织”,失望地问:“随意牺牲他人权益获得的所谓“正义”是什么正义?” 对于非法“占中”,香港社会日益撕裂,“工记小花”陈颖欣堵一众非法“占中”的手:“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孩子去“非法达义”,让别人炮灰? ?” 她生气地说,违法者要付出代价,期待法庭的判决能实现正义,给年轻人以正确的指导。

香港《橙子信息》在8日的报道中,援引了多位香港立法院议员、法律专家拆除此事。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必须对违法者法院定罪,无法伸张正义、维护法治。 在适宜控制罪责的情况下,对于违反早知属知法的戴耀廷和非法“占中”发起人,定罪是法院的唯一选择。

香港律师、立法院议员张国钧表示,在非法“占中”事件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许多人都希望社会归还公正,看到正义的判决。 在这次案件的判决中,法庭的审判、判决可以让社会各界更深刻地了解非法“占中”的事情,对有点违法的达意、“公民反抗”的说法提供法律立场供大家参考。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认为,非法“占中”发起人不了解《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低估了特区政府执法的决心。 这次事件反映了香港是法治地区,违法者面临法律后果,人人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记者张丽媛齐潇含付国豪)

标题:“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人所有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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