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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范短租住房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房。
北京短租住宅新规出台,确定发现违规经营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组织属地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近年来,住宅区内的民宅由于“民宿”“公寓”等被出租,也存在治安、麻烦等问题,收到了许多居民的投诉。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公室、市文旅局正式印发通知,规范短租住房管理。
根据通知,首都功能核心区域禁止经营短租住宅。 在其他区域经营短租住宅,需要符合本小区的管理章程,没有管理章程的,应当取得业委会、物管会或者本栋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另外,通知确定了短租房屋经营者、网络平台、租户、物业服务公司及属地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明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经营条件】
没有小区管理章程的,必须得到业委会物管会或者该大楼所有者的书面同意
通知首先确定了利用北京国有土地规划用途纳入住房居住小区内房屋按日或按小时收钱、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管理的较短租赁范围。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指出,从定义来看,这一范围不包括乡村房屋。 “乡村民宿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村民收入,而且用于经营乡村民宿的房屋空之间相对独立,因此也不存在都市民宿造成的扰民、治安等问题。 去年,北京鼓励和规范了乡村民宿的快速发展。 ”。
与今年8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正式通知还确认,北京短租住房分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地区禁止经营短租房。
在其他区域经营短租住宅,需要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没有管理规约的,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或者经本大楼内其他业主书面同意。
另外,经营者需经租赁房屋业主书面同意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书面通知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如无物业服务公司,书面通知社区居委会。 此外,房屋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批准要求】
经营者应当当面核对住宿者的身份新闻,申报登记
多家民宿和短租人在入住时无需与经营者见面,在网络平台预约后,可以直接获取门锁密码进入家中。
该通知提出,在确定租赁房屋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方面,经营者在住宿者入住前,必须直接核对住宿者身份证的新闻,并通过规定的新闻系统申报登记新闻。 注册新闻复印件包括租户姓名、身份证类别、身份证号码、居住时间、比较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经营者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没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
对租赁房屋违反无身份证人或者未按规定登记的,公安等有关部门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恐法》予以处罚。
此外,通知还确定了网络平台短租管理中的核查责任。 提供短租房屋报纸发布的网络平台,要核对短租房屋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说明、经营者身份说明、房屋权属说明、治安责任保证书等资料,核实房屋情况,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交易订单签订者和实际住宿者身份新闻 网络平台必须为不符合要求的租赁房屋提供新闻发布服务。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按照《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电子商务法》处罚。
【监管责任】
发现违规的,经营街道应当立即组织联合执法
此前,新京报记者在采访中指出,对居民举报住宅内经营民宿、扰民等行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表示,无执法权,只需调解附近发生的扰民纠纷,“如涉及违法,向派出所举报,业主也直接举报。
法律专家表示,确因短租民宿存在而受到噪声干扰的,受影响居民可以选择使用谈判、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投诉等方法取得正当维权,并责令生态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纠正或行政处罚。
今后,房地产、街道等也将在短租赁规范的管理中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
通知指出,物业服务公司或者房屋管理机关发现居住区内有租赁房屋违规的,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制止、无效,并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短租住宅的监督巡逻,发现违法经营短租住宅的,应当及时组织属地公安、住宅城乡建设(房管)、文旅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执法。
■解读
短租界扰民问题急需规范管理
“短租住宅与酒店和酒店相比,不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住宿客人进行新闻登记。 与租赁住宅相比,不签订住宅租赁合同,也不登记注册租赁合同。 而且,租赁房屋价格低、位置好、手续少,在某种程度上符合部分旅游者“安居”的诉求。 ”。 北京房地产中介领域协会秘书长赵庆祥指出,这也是近年来许多“都市民宿”兴起的原因。
他指出,城市民宿等短租住宅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必须尽快规范管理。 “一点经营者都不和租户见面,‘单人预约、多人入住’、‘张三预约、李四入住’、‘只出租、不管理’等现象非常普遍,到底谁入住、在房间里干什么?
短租带来的更直接的影响是,麻烦问题突出。 “民宿、短租房客流动性大、入住时间不定、人员拥挤、夜间活动、不遵守公德等困扰频发,部分严重影响了小区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引起大量投诉举报。 ”。
从长远来看,赵庆祥一方面认为,北京住宅租赁市场整体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居住区内住宅用于短租经营将失去长时间的居住功能,租赁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此外,大量短租房屋经营者游离于监管以外的个人“二大家”之外,打着长租短租兼营、长租的旗号晾晒短租,将严重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据此,规定短租住宅的必要条件和短租经营行为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处理短租住宅的租赁人、经营者、网络平台、租户、物业服务公司、属地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多
经该楼业主书面同意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征求意见时,互联网平台、短租经营者应“符合本小区管理章程或业主大会的决定”,“没有管理章程或业主大会的决定,须经本大楼内其他业主书面同意。
“但是民法典中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将住宅变更为经营用住宅。 业主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外,还应当经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 ”。 他认为,通知这一规定完全符合民法典的精神,是对业主居住权益的保障和尊重。
他说,这种规范管理要求也有例子。
据其介绍,国际上大城市利用居住区住房经营短租民宿,基本上都有严格的规范管理要求,特别强调保障附近权利人的权益和公共安全利益,基本实行事先行政许可和登记备案制度,和酒店业一样进入新闻报送公安机关
“从国内其他城市来看,重庆、珠海的住房用于经营民宿等住宿服务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河北、江苏也规定对短租经营参照酒店业进行管理。 ”。 楼建波说。 (吴娇颖)
标题:“北京短租住房新规出台 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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