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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新闻大河客方记者房琳闯斌

9月30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荣建、柳晓斌等14名被告人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卖淫罪等案件,并作出公开判决。 此案由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担任审判长。

据审判,截至2019年,被告人张荣建在灵宝市经营的灵宝市盛煏农林有限企业、开设的游戏大厅、陕县开采金矿坑口,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形成非法影响,与被告人姚光年、杨建龙、杨磊等人为违法犯罪前科或毒品恶性

被告人柳晓斌单独或与被告人张荣建、李艺康、张志杰等6人合作,实施了非法拘禁、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已经形成了以被告人柳晓斌为首的犯罪集团,这个集团依仗被告人张荣建的恶名,作恶多端,欺压人民,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该案形成了被告人张荣建、柳晓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认为犯罪情节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以张荣建犯作祭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数罪并罚14年,并处罚金105000元。 被告柳晓斌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指使他人吸毒罪、强制卖淫罪、聚众斗殴罪,计罪处罚,决定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3000元。 以其他8名组织成员寻衅滋事罪和其他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累计52000元。 4名非组织成员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3个月。

当天,灵宝法院称王君业等3人参与袁跃加重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极大地震撼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充分表明了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信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决心。

标题:“最高判刑20年!灵宝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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