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12月22日报道,2名16岁的少年涉嫌在埃里森州( essonne )轮奸少女,并在社会交流网上发布强奸少女的视频,21日被拘留。 男女平权国务秘书希亚帕呼吁“推特”企业“承担责任”。

警方表示,两名少年涉嫌于19日在morsang-sur-orge町大楼的楼梯间强奸少女,并在网上对强奸少女的视频进行社会交流。 被害少女14岁,住在该省grigny市,姓名身份已查明。

读者向内政部网络非法复制举报平台(和谐、拆解、体貌特征定向比对平台) ( pharos )检举后,国家警察局呼吁民众不要传播该视频。

其中一名少年20日晚向juvisy町警察局自首,供认犯罪。 随后,他的同伙于20日晚被逮捕,同时被拘留。

21日,男女平权国务秘书希亚帕表示:“两名未成年人是不被允许的,可以成为任何犯罪的借口。 在法国的所有地方,所有年龄的人都必须尊重女性”。

国务秘书指责推特的社会交流媒体在听这个“卑鄙无耻的视频”的传播。 她说:“我一知道这件事,就和推特企业取得了联系,要求撤掉这个视频。 但是,一点拷贝还在流传。 这个社会交往网络企业没有资格,犯罪者只有知道了才会使用”。

她指出:“只能确认遵守法律和保护读者安全不是这家企业的优先事项。” 尽管有数千人举报和投诉,但这个平台上充满了仇恨、歧视妇女、仇恨和害怕种族主义的顾客账户。 推特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当被问到是否需要加强法律时,国务秘书回答说:“去年通过新的《强化性别歧视和性别暴力的处罚法》后,网络上侮辱受害者的读者,例如转发这样的视频的人,有可能会被判刑。” 她也有读者愤怒地评论说:“这个女孩不是被强奸,而是没有挣扎。” “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 遗憾的是,尽管有#metoo运动,但“(发生性关系的)自发的大体概念”中还需要加强“教育”。

20日以来,多名女性在推特上以“我也曾被强奸过”( #jaiétéviolée )为主题进行了叙述。 雅帕说,“完全理解”这些受害女性在向警察局报案时受到的恶劣接待。

标题:“网传法国“恶少”强暴少女恶少 社会交往互联网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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